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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尽量做到不扰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8:11 潇湘晨报

  

现场施工尽量做到不扰民

  ★2月1日(大年初一),长沙市三汊矶大桥建设工地上的300余名建筑民工,不仅领到了每月按时发放的工资,每人还领到了中铁大桥局发给的900元红包。

  现场施工应尽量做到不扰民,切实解决沿线市民用水、用电、用气难和行路难等问
题,力求把施工对市民的影响控制在最低范围。

  昨日,长沙市建筑行业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副市长徐湘平在会上指出,今年长沙将建立一个能够科学操作的“标准化”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会上出台了《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

  施工应解决沿线市民用水用电问题

  长沙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黄孝玲表示,昨日出台的《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设备租赁、检测等方面的责任,全面搭起“标准化”安全监管体系。今后除了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外,还要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向施工企业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切实解决沿线市民用水、用电、用气难和行路难等问题,力求把施工对市民的影响控制在最低范围。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实体围挡,围挡外不得堆放施工机具、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道路应平坦、坚实、整洁、畅通。施工现场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等,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规定》要求除长沙市区外,长沙、望城、浏阳、宁乡三县一市的城区建筑工程施工也必须使用钢管脚手架。施工现场应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禁止施工企业使用无牌无证的车辆运输渣土。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准开工

  黄孝玲透露,过去,少数企业为了片面追求利润,对国家的法律法规置若罔闻,有的超越资质限定承接业务,有的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有的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有的不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甚至有的偷工减料、牺牲工程质量等,这些问题不但扰乱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还严重损害了企业自身乃至整个建筑行业的公众形象。

  长沙市建委昨日出台《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联动办法》,决定构筑联动平台,实施整体监督。今后,凡属施工图审查未过关,招标投标手续、安全受监手续和质量受监手续没办理完毕,项目资本金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没到位,施工合同备案未完成,现场踏勘不符合开工条件等,存在任何一项都不能发放施工许可证。同时,只有完成了施工许可这个环节,质监、安监才能进场。

  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竞标

  今年,长沙市建委对《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进行了部分修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的建筑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对诚信企业予以政策上的扶持。企业信用等级越高,享受的优惠激励政策就越多。

  根据长沙市建委《关于建立长沙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今年收集的企业信用信息主要是施工质量安全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市国有独资或国有投资占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招标项目中,全面推行“分步确定中标候选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新办法。新办法要求项目经理除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外,还必须有施工组织能力和承担风险实力,硬性规定项目经理不能由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兼任,不能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

  禁止违规从事建筑劳务分包

  长沙市建委昨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长沙市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的意见》,要求长沙市重点劳务基地县浏阳市从今年5月1日起,强制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承担,禁止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建筑劳务分包。

  今年7月1日起,长沙所有建设项目建筑施工活动中,规定作业工种施工活动将全面实施建筑劳务分包。从事规定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无证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省建设厅规定,今年5月1日起,长沙市区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其规定作业工种施工活动也将强制实施建筑劳务分包。本报记者斯茅庚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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