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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8:54 天津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魏康利李爱新)昨天下午,市委政法委召开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制度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总结交流本市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制度建设经验,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宋平顺出席并讲话。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出席会议。会上,公安和平分局、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安交管局和平支队、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女子监狱、和平区人民法院等基层政法部门的代表作了经验
介绍。

  宋平顺在讲话中指出,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最迫切的愿望,就是期望我们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力掌握好、使用好,最关注的热点,就是期望我们解决好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的问题。我们是人民的政法机关,一切执法行为都要着眼于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做到执法公正、一心为民,决不仅是个认识问题,而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依靠法律、运用法律调整的范围越来越宽,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不仅要求我们依法维护国家及公共利益,而且要求我们依法维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仅要求我们执法严格、公正,而且要求我们执法规范、文明。各级政法机关必须切实转变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思维方式、陈旧观念和习惯做法,实现制度创新,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执法规范化机制,把每一项执法行为都纳入制度规范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下转第2版)

  (上接第一版)

  宋平顺强调,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先导,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制度系统化、科学化建设。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警心,扎实有效。要统筹规划,全面推进执法工作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切实抓好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工作信息化、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等项建设,建立起完善规范的执法工作制度体系。

  宋平顺要求,政法各部门要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出发,认真负责地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注意总结基层成功经验,重点抓好一批全局性的制度建设,树立各个岗位、不同警种、各个层面的执法示范单位。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在统一思想认识、协调部门关系、解决共性问题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地进行,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张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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