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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越权”签字救病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9:13 大众网-生活日报

  济南市中心医院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医疗机构及医师面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救治不得拒绝,因为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可面对“三无”病号,除医疗欠费问题外,医疗机构施救往往还面临类似法律责任在内的诸多无奈。

  生活日报3月17日讯(记者高俊峰实习生王璐平)不手术的话患者可能迅速死亡,可手术却找不到家人签字,面对50岁的重症脑出血患者田女士,医生陷入两难。15日晚,济南市
中心医院院方代患者家人签字,及时实行手术清除患者脑内血肿,为抢救患者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感谢医院为她做的一切抢救措施。”今天上午,患者丈夫李先生对记者说。据他介绍,田女士15日下午出门便一直没有回来,从昨天开始,意识到她可能遭遇意外的家人挨个医院打听寻找,终于在昨天下午从济南市中心医院神经外科找到了田女士。“那时候医生已经给她做了两次手术,清除血肿并切开气管纠正呼吸困难”。尽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治疗已经形成大约7000元医疗花费,但李先生仍对医院的举动表示感激。据介绍,目前田女士仍在病房接受监护治疗,病情相对稳定。

  “患者已出现脑疝,这是医学界普遍认同的手术适应症,错过时机患者会失去生命。”谈起15日21:00为田女士紧急实施的急症手术,岳洪胜医师非常坦然:“我只负责把手术做好。”无名氏患者17:00入院,4个小时后紧急接受一台大手术,思想斗争最激烈的是代表院方替患者家属签字的总值班王惠民,“为了这名无名氏病号,我们调动了全院最强的力量,包括神经内科、呼吸内科、血库等多个科室负责人都参与进来。”王惠民接受采访时透露这源于面对无名氏病号通常有的顾虑,“手术成功,患者不会有异议;可一旦失败医院要比救治普通病号承担更大责任,治疗必须全力以赴。”

  “面对‘三无’病人抢救往往是医疗机构面对的大难题,医院为病人签字超出了医疗机构的职责范围。”济南市中心医院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医疗机构及医师面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救治不得拒绝,因为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可面对无名氏病号,除医疗欠费问题外,医疗机构施救往往还面临类似法律责任在内的诸多无奈。他呼吁患者理解医院的超越职责范围的“越权”,与医生一起共同努力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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