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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会议定今年工作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9:19 石家庄日报

  不超标准多收一分钱

  本报讯(记者顾晓萍赵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不超标准多收一分钱;政策没有规定的,不准开口子,不违反规定多增一项收费项目。昨日我市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上明确了全年的工作重点。

  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姜瑞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姜瑞峰强调指出,教育乱收费已成为社会上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是涉及全民的利益,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虽然引起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政府投入不足,经费缺口较大等,但是要解决这些问题,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是要解决端正教育方向,端正教育思想,如果不这样,就会在群众中失去我们良好的形象。各项规定是基本,解决思想问题是根本。因此,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最重要的是加强教师队伍思想建设。

  会上,市教育局局长分别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市直属学校校长签订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责任书》。

  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一费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不得违反“一费制”规定额外收取上机费、多媒体费、外教费等。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要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坚决禁止收取借读费等“一费制”以外的任何费用。坚决禁止各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驻市区的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在县镇办学的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招生比例最高限额由原定的40%一律下调为30%,一般高中和驻县镇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招生比例不变,最高限额仍为30%。具有特殊招生政策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招生,坚决杜绝各学校违反规定到县(市)区挖生源,搞不正当竞争。今年,市教育局将加强对示范性高中执行“三限”政策的检查,对破坏招生秩序的行为坚决查处。

  市属三所高校要加强对所属各系收费工作的管理,坚决禁止高等学校各系自立项目收费和提高标准收费,所有收费一律由学校统一管理,坚决查处各系设立“小金库”的违纪案件。要重点加强对国家制定的高等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收费的清理和纠正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不得统一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奥林匹克等学科知识类竞赛活动,停止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各种“奥班”或“奥赛训练班”;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举办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重点班、培优班、特长班、竞赛班(奥班)、理科试验班、信息技术试验班等特殊配置的班级,坚决制止和纠正借举办各种学习班和开展各种竞赛活动的乱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公办中小学以改制或民办为名举办“校中校”、“校中班”进行高收费的行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政策,除外国语学校招生可以进行必要的外语口语测试外,各初中学校招生一律不得进行文化测试,更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中小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强迫学生集体购买练习册、习题集、辅导书等教学辅助用书,严禁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购买或向学生推荐购买盗版教学用书或教学辅助用书。对强迫收费行为一律按乱收费严格处理。

  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要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基建等项开支。高中的收费收入要统筹用于办学支出。各项收入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核算、不得“坐支”,或委托其他单位代收代支,严禁设“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转移资金,逃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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