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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二代证后私留一代证属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9:35 青年时报

  为保留“第一代身份证”,不少即将或者已经换发了“第二代身份证”的人用挂失、损毁等各种名义将“第一代身份证”保留下来。对于这种行为,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这种私留“第一代身份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自从昨天公安部传出“第一代身份证6月底停发”的消息后,不少市民打进早报热线
询问相关消息。特别是对于那些目前仍使用15位身份证号的旧版身份证市民来说,非常担心更换二代身份证后由于身份证号码升至了18位,会给日常生活中带来麻烦。对此,省公安厅专门负责二代身份证换发工作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身份证号的升位不会对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任何影响。而对于那些没有换发二代身份证的人来说,到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废止前,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仍有效。

  目前,我省已换发大约1200万张二代身份证。根据公安部2006年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部署,我省将严格按照要求,按照急用先发的原则,合理安排换发时间,把换发证计划落实到社区、人群和人头,建立科学有序的换发工作机制。

  不过,从目前的换发情况来看,出现了不少居民私留“第一代身份证”的情况,这种私留行为是严格禁止的。“将来我们会通过开具单位证明等方法,尽量遏制这种行为,但却不能采用强制手段收缴。”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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