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二代证后私留一代证属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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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9:35 青年时报 | |||||||||
为保留“第一代身份证”,不少即将或者已经换发了“第二代身份证”的人用挂失、损毁等各种名义将“第一代身份证”保留下来。对于这种行为,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这种私留“第一代身份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自从昨天公安部传出“第一代身份证6月底停发”的消息后,不少市民打进早报热线
目前,我省已换发大约1200万张二代身份证。根据公安部2006年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部署,我省将严格按照要求,按照急用先发的原则,合理安排换发时间,把换发证计划落实到社区、人群和人头,建立科学有序的换发工作机制。 不过,从目前的换发情况来看,出现了不少居民私留“第一代身份证”的情况,这种私留行为是严格禁止的。“将来我们会通过开具单位证明等方法,尽量遏制这种行为,但却不能采用强制手段收缴。”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胡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