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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员工“胜率”九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0:20 江南晚报

  本报讯翻开无锡市劳动争议仲裁的案卷发现,去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593起,其中劳动者个人胜诉高达93%以上。企业的胜诉率为啥这么低,关键在于依法用工存在“盲区”。昨天下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把劳动法送到基层,为新区的16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普法讲座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在现场,一家电子企业人事部负责人反映,公司现有一名外勤人员辞职不干了,要
求公司补发20天的加班费。理由是从去年以来经常出差在外,部分双休日、节假日都没得到休息。公司答应了,并按他的基本工资计算加班费。不料,他仍不满意,要求将其岗位补贴和奖金也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公司认为这是过分要求,便没有同意,结果这名员工到处投诉。对这起劳动工资纠纷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沈挺支队长认为“错在公司”,按照现行法规,应把员工的岗位补贴、奖金与基本工资之和作为基数,计算加班费。他介绍,发放加班费有约定应按双方的约定办;事前没有约定的,其加班费计算基数最低不得低于690元的标准。

  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打发员工走路;不依法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加班费和缴纳社会保障费,是相对集中的问题。

  在市劳动保障网上,每天各类投诉和咨询问题中,有40%以上是有关劳动用工政策和法规问题。

  去年,全市受理的劳动纠纷仲裁案中,企业完全胜诉率仅为6.6%;同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了1650多起违法用工案件,先后对41家用人单位作出了行政处罚,罚金高达117.6万元,共补缴社会保障金3500万元。(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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