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标准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0:3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昨日,市建委出台了《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责任主体在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全面搭建起建设工程“标准化”安全监管体系。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新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为施工人员买意外伤害险 新办法指出,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公示与监控,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生产方案,予以实施。 现场围挡不得低于1.8米 按照规定,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实体围挡,高度不得低于米,围挡墙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在建工程内不得设置宿舍。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