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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慧眼识端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1: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由于公证员慧眼识端倪,不但给承租人避免了高达36万元的重大损失,而且还杜绝了错假证的发生。

  前天上午,淮南市公证处来了两位“不速之客”,要求申办房屋租赁协议公证,租赁人王旻(化名),承租人张力(化名),王旻准备将几间房屋及一层地下室全部租赁给张力,租期为三年,租金共36万元,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前来办理公证。公证员认真核查了双
方的身份证,要求查看租赁房屋的权属证明原件,但王旻称房产证原件暂时在银行抵押,只能提供复印件,其他需提供的有关材料他们双方都带来了。公证员又从侧面向王旻了解房子的有关情况,从言谈中公证员感觉到有些问题,于是公证员不动声色地让双方在房屋租赁协议上签了字后,没有立即出证,告诉他们等候通知。送走两人后,公证员立即前往市房地产管理局查验该房产证的真伪。结果一查,房产证是真的,但房主不是王旻,而是一家公司,王旻只是与这家公司有某种关系,想利用这个房产证复印件将房屋租出,骗取租金。

  随后,公证处同志郑重警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当事人,告知根据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由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民事责任,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李友龙 周标 占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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