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慧眼识端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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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1: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由于公证员慧眼识端倪,不但给承租人避免了高达36万元的重大损失,而且还杜绝了错假证的发生。 前天上午,淮南市公证处来了两位“不速之客”,要求申办房屋租赁协议公证,租赁人王旻(化名),承租人张力(化名),王旻准备将几间房屋及一层地下室全部租赁给张力,租期为三年,租金共36万元,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前来办理公证。公证员认真核查了双
随后,公证处同志郑重警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当事人,告知根据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由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民事责任,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李友龙 周标 占金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