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政府信息将强制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1:3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据新华社电 为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服务型政府,我国对政府信息公开将设强制性要求。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被列为国务院2006年一类立法计划,有望于今年出台。

  国务院信息办有关负责人说,国务院信息办从2001年开始着手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调研,逐渐认识到制定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不可缺少的手段。到
2005年底,中央政府部门共制定30部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文件,75家地方党政部门颁发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文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