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南京市行政效能投诉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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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3:00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2006年南京市行政效能投诉工作实施意见》昨天出台。《意见》强调,要认真受理各类投诉,加大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对有效投诉的责任追究,保证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 积极推进网上投诉
《意见》要求,各区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构,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各行政效能投诉机构要对外公布投诉电话,积极推进网上投诉。 及时查处媒体曝光的问题 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100个行政效能监测点作用。建立联络员座谈会、信息采集、意见反馈、联络员参加专项工作等工作制度,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探索建立行政效能绩效考评制度。开展行政效能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定期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机关作风、服务质量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目标、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廉洁勤政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评议。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对疑难投诉件充分发挥联合办理投诉的功能,提高办理投诉的效果。 逐步建立与新闻媒体经常性联系工作机制,认真及时查处媒体曝光的行政效能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明察暗访、定期与随机检查等工作机制。 年内投诉件办结率达到100% 《意见》要求全市各行政效能投诉机构认真受理网络、电话、信件、传真、来访等各类投诉。强化投诉件的快速查办和限时办结意识,强化回复投诉人查办结果的意识。年内投诉件办结率要达到100%,按期办结率要达到98%以上,回复率要达到100%。 对各区县和部门投诉办理情况跟踪督查 今年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将对各区县和部门的投诉件办理情况,通过抽查和回访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能按期报结的投诉件发放催办通知书,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工作人员要问责。 进一步落实对有效投诉的责任追究工作。对破坏我市发展环境、严重侵犯群众合法利益的案件,严格按照《南京市有效投诉认定办法》进行有效投诉认定,并按《南京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与人事部门做好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追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