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价医疗费事件医院院长书记被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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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3:02 新闻晚报 | |||||||||
□王美华冯菲 晚报讯:据深圳商报报道曾经引起社会关注的“深圳天价医疗事件”有了调查结论。昨日,深圳市卫生局通报了省市多个部门联合调查得出的结论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市人民医院院长因对事件中的多计费用、重复计费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医院党委书记因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此事件中对重复计费问题负
据市卫生局通报的消息,患者诸少侠,男,77岁,2004年9月13日转入重症监护病房(ICU),患者住院后经诊断明确为:1.冠心病急性冠脉综合症,PTCA+Stent术后,心功能衰竭;2.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肺炎,II型呼吸衰竭;3.Ⅱ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4.上消化道出血;5.凝血功能障碍;6.昏迷;7.高血压病二级,极高危。患者总共住院119天,其中心内科4天、ICU病房115天。患者住院后,医院方面组织多方专家会诊并给予了积极救治,但终因患者病情严重抢救无效,患者于2005年1月10日死亡。此后,患者家属就患者救治期间的医疗费用问题提出疑问和投诉,并经媒体新闻报道,称为“天价医疗事件”而引起社会关注。 市联合调查组经过进一步核实,认为市人民医院在患者诸少侠救治过程中存在违规计费共102199.52元,其中药品费46698.82元,住院床位费9365.3元,治疗费24272.15元,检查费3167.35元,化验费745.26元,一次性卫生材料费17950.64元。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卫生厅的指示,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卫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作出了如前所述的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