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大调查:买车时你就有被套牌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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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5: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泄露车主资料可有四条途径,法律人士称警方应追查泄密元凶,人大代表吁国家立法严惩 本报记者林洁 揪着“套牌车”,本报记者一路狂“追”,一个困惑挥之不去:是谁让套牌车掌控
要哪款套牌车就给你哪款 这也是不少有车一族心中最大的疑问。 读者杨先生称他在街头和一辆“套牌车”撞个正着时,发现那车不仅和他的轿车同型同款同牌,就连发动机号码也完全一样,而该行驶证上“车主”资料,竟和杨先生“同名同姓同住址”。“套牌车主”透露,资料和车牌全是买来的。“怪不得套牌车越来越肆无忌惮!到底是谁泄露了我的个人资料呢?”杨先生很愤怒。 和杨先生有同样经历的人不在少数。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从发动机号做起”已是套牌经营熟门熟路的生意了。警方明确表示,汽车被猖狂套牌,主要原因就是套牌经营者掌握了很多详细的正牌汽车资料,包括车主资料。 显然,套牌经营者不应是这些资料的拥有者。能掌控汽车和车主资料的“源头”屈指可数:车行、保险公司、车辆管理所,还有车主自己。 不排除个别套牌车是正牌车主“自己造孽”,为亲友“省钱”,甘愿把资料拱手复制。“但这显然不能造成套牌车泛滥成灾啊。”有车一族更多地是受着“无妄之灾”。 据警方掌握的情况,一些套牌专业户拥有的汽车及车主资料,全国各地都有,买主需要哪款车型的套牌车,其马上就能列出各地匹配的车牌号码,着手全套克隆,套牌车也“青睐”异地套牌,不容易被抓,正牌车主即使接了“牛肉干”(违章处罚单),也往往鞭长莫及,自认倒霉。 泄露车主资料途径或有四 车行泄露客户资料已不是新闻。 去年9月,广州某市场研究公司一位职员拿着一叠车主的个人资料来本报“揭发行内劣行”,他透露,资料都是公司老板从个别汽车销售公司,或汽车销售人员手中购得的,汽车行业人员向调查公司买卖车主个人资料, 早已是行内公开的秘密,甚至出现了一伙以此行当营生的“中间人”、“牵线人”。 一位汽车销售人员私下这样评价:车主资料有利可图,也可卖给其他有需要的人。而获得资料的调查公司也可能把资料转手获益。 早在两年前,台湾就有此一例:警方打掉了一个盗车、改车、卖车一条龙的盗窃集团,嫌犯有时以伪造车牌方式转卖赃车,有时则勾结市场调查公司,取得车主资料,再伪造身份证件,“光明正大”卖车还向银行骗贷。 保险公司和车辆管理所也有“嫌疑”。一些车主表示,他们没有让车行包上牌,车行不掌握他们的车牌资料,可套牌车依然“附身”。自己的凌志车被套牌后,烦恼不已的钟先生就把矛头对准了车管所,“不排除行政机关里也有盗卖资料的蛀虫”。 期待警方介入查泄密元凶 个人信息泄露已不是个别现象,在很多领域都有。 有法律人士称,过去个人信息泄露主要还局限于“推销产品”一类经营行为,可套牌车将个人信息的“盗用复制”发挥到了一种极致,它对社会的危害远不是“侵犯隐私”说得过去的,警方应当介入,追查出泄露车主信息的元凶。 然而,目前的法律就连对个人信息的隐私权保护都不够,只在《民法通则》及一些司法解释里有所涉及,比较零散,以致公民在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时,往往找不到好的维权方式。 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广东团的全国人大代表陈紫芸再次提交了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议案。陈紫芸建议,行政机关对侵犯多人信息或情节严重的,可通过行政处罚制裁。对侵犯他人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有消息透露,国务院正考虑先制定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行政规章,以应急需。 据介绍,在国外,发生侵害个人信息,如构成犯罪,将处2至3年有期徒刑。 “到底是谁泄露资料的?我们期待着能将其绳之于法啊。”读者发来的短信情之切切。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