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委开始清查月行动,严查违规泥头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15: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工地及运输企业停业整顿 本报讯记者蒋铮、实习生唐志光报道:从昨天晚上开始,广州市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全市建筑工地散体物料运输公司清查行动,严查违规泥头车。仅从昨晚8时至11时,已经查处了3辆违规泥头车,全部没有密封车厢,其中一辆为无牌无证的“野鸡车”,一辆没有准运证,一辆则是套假牌假证。
经过初步确定,“3·16”肇事泥头车既没有密封车厢,又违反了禁入市区的规定,而且涉嫌超载。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引来无法无天的“野鸡车”,给市民带来重大隐患。 清查工地及运输公司 为杜绝“3·16”惨剧再发生的可能,广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工地、散体物料运输公司清查方案的通知》和《全市建筑工地、散体物料运输公司清查方案》,决定从3月17日到4月17日的一个月内,对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和散体物料运输车辆,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 清查主要针对市内建筑工地和市内运输公司,由各区余泥所负责本区所有建筑工地的清查,市余泥处负责对重点区域建筑工地的抽查、以及散体物料运输公司的所有车辆的清查。 各部门明确监管责任 昨日召开的“广州市散体物料运输管理和安全教育大会”上,有关负责人指出,市建委、市城管办、市市容环卫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联合整治违规行为,对各建筑工地和运输公司的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大检查: 对所有的出泥工地、余泥运输企业,先进行停业整顿;所有工地必须办理手续,才能排放余泥;落实工地“一不准进、三不准出”,即没有运输资格的车辆不能进入工地,超载的车辆不能出工地,没有围蔽好的车辆不能出工地,没有清洗干净的车辆不能出工地。 各部门明确责任。环卫部门对工地余泥排放管理负责,现场检查审批,“余泥排放证明”必须注明排放地点、行车路线和时间、司机姓名等事项,并不再执行批准期两年的规定;交警部门对马路上的余泥运输车辆超载行为查处;城管部门对余泥撒漏、违法排放查处,不作为要追究责任;建设部门对余泥排放的工地动态监督,禁止以包代管。 此外,对违规司机,有关单位不准聘用;对违规车辆,停营运单位资质;对违规运输企业,停业整改;追查工地,运输车辆违规的工地必须停工。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