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夜间关闭耽误老人看病物业被判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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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2:32 海峡都市报 | |||||||||
N据《北京晚报》 本报讯 住在16层的老人夜间突然发病需要急救,可夜间电梯关闭,家属因无法及时联系到电梯司机,致使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导致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于是将管理小区的亿方物业公司告到了法院。17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家属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在内共计10万余元。
去年3月2日凌晨3时40分,老人突发疾病,必须使用电梯下楼。老人的儿子跑到本楼值班室找电梯司机时发现室内无人。后打电梯监督电话得知值班室已移至他楼,跑到那儿又得知拿着钥匙的电梯司机不在,后经值班室其他人员联系,该司机4时50分才赶到打开电梯。这期间,急救人员曾爬上16层楼对老人进行简单抢救。老人的家属认为,由于无法使用电梯,致使延误治疗的时间过久,才导致悲剧的发生。 而亿方物业的代理律师则咬定,从死亡证明上看,老人是死于心脏病,而非“被电梯延误”,因此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老人的死与“电梯延误”之间存在关系,这件事只能算是物业工作中的一个瑕疵。 法院审理认为,老人从突然发病到死亡大约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而被电梯耽误的时间占到了近三分之二。据此法院认为,老人一直身患多种疾病,是多种因素导致其最终死亡,但是,电梯值班人员脱岗,导致老人未能及时下楼,其行为也存在过错,应予适当赔偿。最终,法院作出亿方物业赔偿10万余元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