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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上演“抵押”闹剧 千元换来10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4:21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一伙歹徒持刀入室抢劫,嫌收获太少竟威逼受害人写下欠条,并将其家中电脑抬走作为抵押。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这名胆大妄为的抢劫犯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0岁的李习是重庆人,被捕前是贵阳市一家汽车修理厂工人。2005年11月7日21时许,李习伙同外号叫“老江”“小安”(均另案处理)的两名男子预谋后
,来到贵阳市南明区笔山小区受害人万某某的住处。听到敲门声后,毫无戒备的万某某将门打开,3人一拥而入,用刀威胁对方并抢得现金1000元。

  看到收获太少,3人心有不甘,又强迫受害人当场写下一张2800元的欠条。为防止受害人事后“赖账”,劫匪竟然想出一个办法———用其家中电脑作为抵押,并让对方在欠条上注明“用电脑作抵押”。随后,3名歹徒将电脑大摇大摆地抬走。3人一心等着受害人筹钱来赎电脑,没想到等来的却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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