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价医疗费事件医院院长书记被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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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09:53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深圳讯曾经引起社会关注的“深圳天价医疗费事件”有了调查结论。17日,深圳市卫生局通报了省市多个部门联合调查得出的结论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市人民医院院长因对事件中的多计费用、重复计费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医院党委书记因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此事件中对重复计费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血液透析室主任、护士长,给予撤职处分;对提高标准收费、重复计费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科长、物价管理员,分别给予降级、记大过处分。
新闻回放 患者诸少侠因心累、气急于2004年9月13日转入深圳市人民医院,在该院ICU住院119天,2005年1月10日病逝。该院账面显示,住院费用90余万元,患者家属称自费购药达23万元,总共花费达120万元。家属称在病人去世后,医院仍打出了15页的费用账单共15184.72元。经调查组核实,认为深圳市人民医院在对患者诸少侠的救治过程中存在违规计费共102199.52元。据《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