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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国企领导购房买车须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10:10 上海青年报

  新华社兰州3月18日电 兰州市国资委17日下发了《兰州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股票期权等分配制度,发放薪酬、补贴、奖金,购房和购车须经市国资委审批。

  据悉,《规定》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对外投资、担保、国有股权转让,涉及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重大生产经营行为、事件,企业主要经营者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票)情况等。重大事项报告分为审批事项、报告事项和备案事项。

  《规定》规定的报告事项包括: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国有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或超过年度投资计划中该项目预计投资额10%以上的投资;国有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向境外投资或拟从事股票、期货、证券等高风险业务的等一系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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