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矿难已向遇难矿工家属理赔231.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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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12:50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19日电(任会斌、乌尼尔)记者从内蒙古鄂托克旗“3·13”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善后工作处理小组获悉,至19日上午8时,11名遇难矿工的家属已达成补偿协议,理赔总额为231.1万元,已全部兑现。 3月13日3时25分左右,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荣盛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特大事故,当时在井下作业的矿工除13人生还外,其余21人遇难。
“3·13”矿难发生后,经有关部门通知,遇难矿工的家属迅速赶到离事发地较近的乌海市,协助核实遇难矿工的身份。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也会同法院等部门协商补偿事宜,确定了补偿按国家政策进行的原则,每名遇难矿工的补偿标准不低于20万元。 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荣盛煤矿的资产和账户上的57万元资金已被当地执法部门查封。鄂尔多斯市市长刘锦告诉记者,补偿资金不足的部分,将由鄂尔多斯市政府垫付。 目前其他遇难矿工的补偿工作正加紧进行。(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