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应由政府主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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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9日13:3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卫生部官员表示,确保投入的每一分钱都体现在群众身上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高卫中说,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应采取“政府主导”方针。 高卫中18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6预备会上说,采取“政府主导”的方针,有利
高卫中介绍,政府应主要在以下三方面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在行政手段上,应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法制手段上,应完善卫生法律体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实行准入;在经济手段上,应加强公共筹资,增加投入。 高卫中还强调,现在卫生服务体系的格局很不理想,公共类资源约占97%,非公共类资源大概只占3%,这种格局不利于医疗服务卫生体系的健康发展,所以应该积极吸引社会资源举办卫生事业。“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应坚持利民、惠民的原则,确保政府投入的每一分钱,都体现在群众身上,特别是困难群体的身上。”高卫中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