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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假证办房贷还赌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3:06 现代快报

  制作假房产证、假身份证、假公证书、假委托书,或者采取冒名顶替当事人办理房产交易过户的事件近期屡有发生,一些犯罪分子甚至精心设计了各种骗局,把魔爪伸进房屋交易,实施诈骗。据统计,近8个月以来,南京警方共受理查处了涉及房产诈骗类案件66起。

  高额利息专骗亲友

  去年3月,李某以400元让他人制作了假房产证、土地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随后找到了在南京某商贸公司任职的好友,以假证为抵押,与好友所在的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并以5%-10%的高额月利息先后五次骗取该公司贷款共计9万余元。今年1月13日,该商贸公司无奈向警方报案。1月18日,在家人劝说下,李某投案自首。

  据交代,由于做服装生意的李某为了能筹措到资金,先后伙同其弟和朋友卢某等人,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以高额利息向亲戚朋友和公司借款。

  假证骗贷十万元

  2月28日,诈骗犯罪嫌疑人郎某到建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据郎某交待,2003年8月至2004年10月期间,郎某将位于建邺区利民村附近一署名为其父的《房屋产权证》窃出,采取伪造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顶替签名的手段将该处房屋产权据为己有。随后,郎某虚构买卖房屋并过户的事实,以谢某的名义申请银行贷款10万元用于偿还赌债。2004年4月,为补上银行贷款窟窿,郎某又用谢某名义的《房屋产权证》作抵押向金某前后借款10余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赌债。

  现场办公打击房产骗子

  今年3月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预防打击犯罪维权点在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正式挂牌。现场打击涉房诈骗等行为,此举是南京经侦部门遏制南京市房产交易中频频出现的欺诈行为,稳定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

  随着南京房地产交易活动的日益活跃,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假产权证、假身份证、假公证书、假当事人甚至假规划许可证等进行诈骗活动的现象日益猖獗。房产部门表示,以往他们在办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违法行为时,只能拨打电话报警,但当事人往往在警方到场之前便设法脱身。此次警方现场办公,将有利于现场查处。据悉,维权点挂牌以来的十几天,现场办公已处理经济纠纷10余起,避免经济损失60余万元。

  【警方提醒】买二手房把好六道关

  警方提醒说,购买二手房的市民要特别注意以下六点:

  1.是否拆迁:首先了解所买房屋是否面临拆迁。有人冒失买下房子,精装修后却面临拆迁,损失难以弥补。

  2.验证证件:到房产部门,查询房主的证件是否合法有效。同时,还得查清楚拿证件的人是不是产权证上登记的人。

  3.家人意见:查询房产是不是共有财产。如果您只了解了产权证上的登记人,或是对方隐瞒了产权共有的情况,你也不必过分担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保护善意取得第三人。但买房的人往往会陷入官司纠纷,所以购房者可以要求产权登记人出具家庭成员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意见。

  4.户口状况:查询房屋内的户口情况。如果里面有不清不楚的户口,坚决不要购买。因为这将影响使用权的完整性。

  5.审查中介:将房子委托给中介出售,房主应该自己控制所有的房产证件,并且只有确认收到房款后才签订售房合同。在这其中,也需要审查中介的资质,看中介是否拥有《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证件,并到房管部门查询。

  6.按揭买主:遇到买主是用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那么房主要留意的环节比较多。因为,买主要到银行去办理按揭手续就必须取得所买房屋的产权证,这种情况下万一买主实施诈骗,获得房屋产权证又不去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而是偷偷转卖,那房主就陷入了麻烦之中。因此,房主必须和买主一起去房产局领取新房产证,然后一起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房主同时要求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到自己账户上,避免一切风险。

  快报记者田雪亭通讯员宁公宣荆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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