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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奖征集“践行公共道德”公益广告作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0:35 东方网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践行公共道德”公益广告作品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上海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践行公共道德”公益广告作品。通过这次征集活动,增强市民公共道德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征集主题

  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二、征集内容

  1、关于引导广大市民增强主人意识、公共意识、责任意识,积极践行公共道德,有礼有序,让生活更美好,让世博更精彩的内容;

  2、关于在路口和道路上倡导“文明行路”,走路、骑车、驾车各行其道;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的内容;

  3、关于在地铁、轻轨、公交车站点和车上倡导“文明乘车”,排队候车,先下后上,礼貌让座的内容;

  4、关于在公园、绿地、广场倡导“文明游园”,如爱护绿化,不扔杂物,保护环境、举止得体的内容;

  5、关于在各类公厕倡导“文明用厕”,如讲究卫生,用后冲洗,维护设施完好和环境整洁的内容;

  6、关于在公共场合倡导“文明用语”,普及礼貌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推广运用“双语”——普通话、日常英语会话。见面问候,热情指路,不讲粗话,礼貌待客等的内容;

  7、关于倡导“文明着装”,穿着得体大方,着装讲究场合,不穿睡衣上街等的内容;

  8、关于倡导“文明餐饮”,如举止文雅,轻声言谈,饮用有度,按需点菜,吃剩打包的内容;

  9、关于在剧场、影院、赛场、展馆、商场等公共场所倡导“文明看戏观赛购物参观”,如自觉排队,有序购票,按时入场,不打手机,保持安静,不吃带有声响的食品,杂物随人走、垃圾不落地的内容;

  10、关于在航空港、铁路站、长途汽车客运站、水运客运港、出租汽车、旅游宾馆倡导公共行为基本知识、基本要求的内容。

  三、作品类型和形式

  1、广告用语

  2、提示语

  3、手机短信

  4、公益宣传歌词

  5、平面作品

  6、广播、影视作品

  7、动漫作品

  8、网络广告作品

  9、其他形式

  四、创作要求

  1、主题鲜明,聚焦世博,聚焦公共道德,聚焦顽症陋习;

  2、创意新颖,手法多样,寓意深刻,富有道德文化内涵,艺术表现力强;

  3、角度切入小,针对某一行为类型,场景感强,能体现特定场所的公共规则;

  4、语言生动形象,鲜活通俗,简洁明了。可以正面倡导,启迪心灵,规范行为;也可以讽刺陋习,幽默诙谐,善意规劝;

  5、制作精美规范,综合效果好。

  五、征集要求

  1、广告用语、提示语、公益宣传歌词用A4纸打印或用电子邮件。

  2、平面作品(包括报纸、期刊、招贴、户外喷绘等)用A4或A3纸打印并附DVD光盘。

  3、广播、影视类作品刻录在DVD光盘上,文字稿用A4纸打印。

  4、网络类、动漫类作品刻录在DVD光盘上(FLASH作品存储为swf格式)。

  5、手机短信类用手机编辑。

  6、新老作品均可参加。

  7、应征作品应属作者原创,无抄袭、模仿等侵权行为。出现著作权问题,由作品创作单位和个人负全部法律责任。

  8、应征者应注明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加盖公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9、作品可以邮寄或递交至上海市公益广告管理中心(地址见后)。也可以上网递交,登录中国公益广告网、东方网、新华网、上海热线。手机短信类可发送至本活动指定专用手机号:13918899225

  六、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征集期间主办单位将在各媒体分批发布部分应征作品)。

  七、评选方式

  1、网民初选:登陆中国公益广告网、东方网、新华网、上海热线进行在线投票。

  2、专家终选:在初选结果的基础上,由专家评选委员会进行终选。

  3、评选结果将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揭晓。

  八、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50000元);

  一等奖8名(奖金10000元),其中最佳公益广告用语1名;最佳提示用语1名;最佳平面作品1名;最佳广播、影视作品1名;最佳动漫作品1名;最佳网络广告作品1名;最佳手机短信作品1名;最佳公益宣传歌词1名。

  二等奖16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32名(奖金2000元);

  优胜奖100名(奖金500元)。

  九、其他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2、优秀作品入选上海市公益广告资源库,按需要经选择在媒体公布。

  3、各奖项个人收入调节税自理。

  4、本活动各有关事项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5、本征集活动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公益广告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淮海西路55号申通信息广场23层G-H座

  邮编: 200030传真:52989318

  电话:52989927 52989259 52989172

  E-MAIL:zj@pad.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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