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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盒被盗 公墓管理处遭频繁敲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0:36 法制早报

  □杨洪斌

  2005年9月到2006年3月,辽宁省的沈阳、大连、丹东、抚顺、铁岭、营口、本溪和山东省的文登、海洋等 市县,接连发生多起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这些城市的一些公墓中,深更半夜有神秘人员光顾。这些人趁夜色用工具撬开墓基 而后窃取殡葬物品。

  类似这样的事件,在区区半年时间,上述地区先后发生了18起,涉案金额高达12.5万元。

  神秘电话让公墓管理人员吃惊不小

  3月7日8点左右,本溪市某公墓管理所的办公室里,工作人员正在办理各项业务。“嘟嘟……”办公桌上电话骤然 响起。“你好,公墓管理所,请问你找谁?”一男士回答:“你好,请找一下你们领导,我有急事反映。”待领导接过电话后 ,对方说:“你是领导,我姓张,我向你反映个情况,你们管理的某某号墓地的骨灰盒丢了,你们知道不,不信一会儿你们去 看看,过一会儿再给你打电话”说完挂断了。这突如其来的电话令管理人员一时成了丈二和尚。他们将信将疑,这怎么可能呢 ?管理者立即派人去某某号墓地实地查看,果然如同来电人所讲的一样,现场让管理人员大吃一惊。9时30分,自称反映情 况的那个电话又来了。对方说:“怎么样,我没有骗你吧,想找到东西吗?那就按照我说的办,你们把5万元汇到卡号是88 30xxxxxxx里,千万不要报警,否则后果自负。”电话挂了。

  放下电话,管理人员预感到事情的重大,加之联想到前段时间本省某市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因没有处理好造成了恶劣 的影响。经过再三考虑,管理人员决定拖住他,因为,这不仅仅是尽好职责的问题,更主要的是不能让他们这些人的丑恶行为 得逞。

  接下来,急于要钱的对方电话又来了,双方一阵讨价还价之后,最后说好一万元。管理人员提出先见物再付钱,可对 方说他们没有在本市,只要付钱就能见到东西。管理人员怕其中有诈,为防止意外,他们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扑朔迷离寻找幽灵蛛丝马迹

  派出所接案后,有关领导感到事情重大,即刻向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领导作了汇报。局长魏守柱得知案情后,高度重 视,责成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李贵华会同刑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侦查工作。

  3月7日下午,一个由明山公安分局副局长李贵华,刑警大队长吕志勇、教导员刘永利、副大队长毕建新,中队长黄 大明,探长王磊、孙建宁和5名侦查员组成的“3·7”专案组成立,并召开了案情分析会。专案组认真分析了报案人提供的 情况后,初步认定此案是团伙作案,发案时间应该在3月6日晚上至7日天亮前,作案人可能有交通工具,作案人所提供的银 行账号明确,来电人自称不在本溪市说明是流窜作案。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判断,专案组决定兵分多路出击,围绕这一时间段在 案发地周围停靠的车辆和

高速公路出入市的车辆进行梳理排查,对犯罪嫌疑人提供的
银行卡
号开始查询,对墓地周围进行蹲坑 ,对门前卖殡葬物品的人进行全面走访,不管花费多大精力,要尽快查清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力求案件有重大突破。

  北方三月,乍暖还寒。尤其是夜幕下的墓地,令人毛骨悚然。可广大侦查员早已把这些忘记在脑后。蹲坑、路访、排 查等工作紧张有序进行,大海捞针的线索收集也是有条不紊地展开。经过侦查人员的紧张工作,当晚,各路侦查员模上来的信 息陆续反馈到专案组。侦查员从银行方面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卡是一张工行的牡丹卡,开户地点在沈阳,此卡全国通用 ,持卡人并不姓张。刑警中队长黄大明等人经过走访群众和

出租车获取一条及其重要的线索。据一位出租司机反映,6日半夜 ,他送客途经墓地大门时,发现一辆轿车停靠在路边,出租司机感到好奇注意了一下车号是辽BC9xx。随即,侦查员马不 停蹄连夜工作,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配合下,确认该车牌号轿车7日凌晨从本溪市响山高速公路收费站口上道,之后在沈阳 下道。专案组获取的这三条信息使案件露出了冰山一角,墓地幽灵的神秘面纱渐渐被拨开,这让办案人员感到案件即将透亮的 一丝欣慰。

  锁定嫌疑人直捣幽灵窝点

  “3·7”专案组围绕这台车辆展开全面工作,经过侦查人员多方努力,在大连和沈阳警方及市局相关部门的积极配 合支持下,这台辽BC9xx别克轿车被锁定。经过查证,该车系大连普兰店市一出租车行的车辆,现被一姓宋的男士租用, 现这台车还在沈阳。

  3月8日晚,专案组在掌握大量确凿信息后,大队长吕志勇、副大队长毕建新率领10名侦查人员直奔沈阳,开展抓 捕工作。在沈阳警方的配合下,侦查员在皇姑区一旅店门前发现了这辆车。经过询问旅店管理人员,确认乘这台车来住店的是 三名男士,他们分别住在二楼和三楼。为防止打草惊蛇,吕志勇大队长果断命令立即实施抓捕。抓捕小组严密部署后,侦查员 们忘记了一天一夜没合眼的疲劳,身手敏捷地直奔犯罪嫌疑人所住的房间。仅仅10分钟时间,三名还在梦中梦想发财的李某 、曲某某、宋某某被成功抓获,当场从其身上和车的后备箱中,查获作案工具和银行卡及万余元现金。随即,三名犯罪嫌疑人 被带回明山刑警大队。

  经审,三名犯罪嫌疑人对在本溪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实,犯罪嫌疑人李某、曲某某均有盗窃犯罪前科。另 据三人交代,自2005年9月开始,他们在大连某浴池里结识,李某提出密谋策划盗窃公墓骨灰盒,再向公墓管理所打电话 敲诈勒索钱财的勾当。三人分工明确,所使用的车辆均为租用,手机卡号和银行卡一案一换,每次白天以选墓地为由踩点,夜 晚出来作案,得手后再趁夜色返回大连或沈阳。次日,三人用手机遥控的方式开始敲诈勒索公墓管理所。

  据该团伙成员交代,从去年9月下旬开始,他们第一次在丹东市某公墓盗取骨灰盒并敲诈得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直至发案前,分别在辽宁省的丹东、沈阳、抚顺、铁岭、大连、营口、本溪和山东省的文登市、海洋县盗窃敲诈作案18起, 未遂2起,得赃款12.5万余元。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来本溪作案还不到36小时,就被明山警方抓获。目前,三名犯罪嫌 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相关链接

  -福建一青年盗窃骨灰盒敲诈勒索被判刑

  类似于辽宁省本溪市的骨灰盒盗窃、敲诈案件在福建、黑龙江等有些地方也曾经发生过。这些案件的背后,使人们不 得不考虑公墓财产以及骨灰存放等的监管问题。

  去年年底,福建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盗窃并敲诈公墓骨灰盒的邹培孟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05年7月9日凌晨,邹培孟窜至龙岩市新罗区一饮食店,沿下水道攀爬进入二楼的员工宿舍,先后盗走该店员 工的手机、身份证等物后跳窗逃跑。当天下午,邹培孟伙同“阿兵”(另案处理)用盗来的身份证到银行开立户头。当晚,“ 阿兵”等人窜至龙岩市殡仪馆的公墓,将存放在公墓里的两个骨灰盒盗走,并在墓碑前留下字条:“你们想要回骨灰盒就打1 323509***4的电话,不能报警,否则后果自负”。

  2005年7月10日上午,邹培孟用盗来的手机打电话到殡仪馆的值班室,告知值班的工作人员说骨灰被盗之事, 要殡仪馆拿28000才能赎回骨灰盒,否则就告诉骨灰盒所有人的家属。后经谈价,邹培孟要殡仪馆存2000元到事先已 开好的银行户头里。殡仪馆按邹培孟的要求将2000元存入户头。2005年7月11日,邹培孟在取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盗走的骨灰盒至今尚未追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培孟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价值2000元, 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邹培孟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属累犯,予以从重处罚。由于被告人邹培孟等 人的行为造成失窃的骨灰盒尚未追回,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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