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使馆提醒我公民在菲律宾依法经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0: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20日电 中国外交部今天发布消息称,3月16日,菲律宾海关总署、国家警察局、国家调查局对位于马尼拉中国城附近的“一路发”小商品市场展开联合执法行动,查处涉嫌通过走私渠道进入菲律宾的商品。部分中国商贩因无法出示清关单据或进货单据,商品被暂时查扣。 菲方已要求当事人在一周内出示上述单据,否则将依法进一步对被查扣商品采取法
另据菲有关法律规定,外国公民在菲从事零售业属违法行为。 为此,中国大使馆特提醒在菲或拟来菲的中国公民,注意遵守菲律宾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经商,不要从事与签证目的不符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