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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不能让无辜者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5: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乔欣·

  本报关于套牌车的报道出街后,反应最强烈的自然是那些身受被套牌之苦的车主们。无辜啊!明明自己没有犯事,却无端替人受过,惹来一身麻烦。设身处地,谁遭遇这种冤事,都会火冒三丈。故而,他们强烈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对违法者严加惩治,并使他们免受伤害。

  现在的问题是套牌车已形成了一定的气候,要彻底根治一时还难以办到。从记者挖出的大量资料可以看出,套牌车的背后,有一个组织严密的灰色经济利益团伙。它的出现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比如社会上有大量的走私车、盗抢车、拼装车要找买主,由于这些车价格便宜、使用成本低,故不乏买者。套牌市场自然而然出现,各种中介服务应运而生。如出卖车主资料的、造牌的、买牌的、卖牌的、改车的,他们恪守行规,自我保护,形成了一个十分活跃的灰色销售网络。虽然现在已经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但由于长期以来管理的疏漏,加上行政上存在腐败,都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既然如此,我们有关部门今后在对违规车进行据号处罚时,就必须充分考虑有无被套牌的因素。理据充分的就应予以排除,并根据投诉者的举报去追查套牌者。而不应让被套牌者自己去找证据,这于行政是一种不作为。遇到投诉时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介入,秉公行事,为无辜者主持公道。

  执政为民。在处理套牌车问题上,对政府又是一次考验。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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