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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亡魂漂泊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2:21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昨天,在徐汇法院的法庭内,老人的两子女对簿公堂。妹妹向哥哥怒讨墓穴证。

  章女士和章先生是兄妹。章女士称,在1993年11月,他们兄妹在上海仙鹤园定了男女葬墓穴。12月,母亲去世,在所定的墓穴中安葬。2004年5月,他们的父亲去世,6月,拟在所定的墓穴中安葬父亲。可其兄章先生拖延履行安葬亲人的义务。她多次找他商量安葬亲
人,但遭到拒绝。她和丈夫、孩子一同提起诉讼,要求其兄交付墓穴证。

  章先生认为,该墓穴是他所买,其妹没有分摊墓穴费和管理费,如果其妹交付了她应承担的一半费用,他自然会拿出墓穴证。章女士的代理人指出,在墓穴上,刻有章女士一家“敬立”的字样,老人所有的子女、子孙都是“权利人”,不是谁持有发票谁就是“权利人”。并且言明,一半费用他们当时已向章先生交付,只是念及亲情,没有写下字据。

  章先生立刻拿出了墓穴证表示,墓穴证他随身带着,愿意交证安葬父亲,但其妹根本没有“支付”。僵持了一会后,章女士的代理人认为,为了老人的安息,他们愿意支付这笔费用,无论这笔费用被“定性为何”。最后,他们当庭交付了2000元,作为一半的墓穴费,并表示愿意支付2013年后墓穴的管理费。

  调解成功,但兄妹两人的表情阴沉。章女士冷淡地告知其兄,将于4月安葬父亲;而章先生则是一腔难言的怒火,在庭后无意间透露,妹妹是父亲遗产的受益者,对待墓穴证他必须慎重。作者:□焦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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