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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调高最低工资 公务员和工人都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3:21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北京3月20日讯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3月19日透露,我们要通过发展经济、做大蛋糕,使人民的生活收入水平逐步地提高。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当然公务员的工资也好、企业职工的工资也好,都要有新的增长。

  “着力改变目前存在的职工、特别是工人最低工资制度上存在不合理的问题,最低工资水平过低、几年不提高等情况都要逐步改变,”马凯说,“收入提高是增加消费的一个
根本措施。”

  事实上,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改善用工环境已经成为某些经济发达地区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最迫切问题之一,2004年、2005年在广东、浙江、福建爆发的“民工荒”就是最好的例证。

  由于长期的低工资状态,曾经作为外出务工人员首选的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正在逐渐丧失对这些务工人员的吸引力。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深圳市在2005年7月1日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大幅上调,比原标准提高100元。调整后的深圳特区内最低工资水平在全国各省市中居第一位。北京、上海也分别在2005年提高了各自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尽管有观点认为,正是长时期的低工资所带来的低成本竞争优势,才造就了广东、浙江的经济神话,一旦中国全民提升人力支出,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将大打折扣。但实际情况是,在目前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的环境下,单一的低成本无法再具有竞争优势,有时反而会成为竞争者指责中国商品倾销的口实,为此,中国经济就是要转变曾经单一倚仗的低成本竞争优势而转向依靠创新、品牌等综合竞争优势。

  在国家明确提出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除了增加居民收入,具有扩大内需的作用外,更是具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

  在公开场合,公务员工资问题历来是官员们非常谨慎的话题,马凯此次却坦然谈及。

  当前有种观点,将公务员加薪和提高企业职工的工资对立起来,但事实上我国公务员不论与国内各行业相比还是与海外公务员相比,收入都是偏低的。

  虽然从1985年到2003年,国家曾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进行过8次调整和改革,但我国公务员工资仍然偏低。以2003年为例,全国公务员的年平均工资为15487元,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4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024元。2003年之后,公务员就没有再统一调整工资。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建立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这样阐述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与工资增长机制。

  为确保今年将要进行的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有关部门已明确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暗补”变“明补”之后,公务员收入更加透明,这将给公务员加薪创造条件。(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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