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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村民自制“土锅炉” 造成爆炸致1死1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3:52 云网

  贪图薄利,陶某为加工饵块私制“土锅炉”,但不久锅炉爆炸造成帮工1死1伤。3月21日,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过失致人死亡案,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今年53岁的宣威市落水镇人陶某,见当地村民一直保持用饵块拜年的习俗,决定每年在春节前夕加工饵块赚点外快。为减少投资,陶某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自行设计、制
造、安装和检修土锅炉,加工饵块。2005年1月7日10点30分许,一声巨响,陶某的土锅炉发生爆炸,帮工刘某、张某倒在血泊中。经抢救,刘某死亡,张某重伤。经质检部门认定,陶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年11月9日,该市检察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陶某。

  事故发生后,陶某分别赔偿刘某家属死亡等各种经济损失5万余元,赔偿张某医疗等费8000余元。

  宣威法院审理后认为,陶某预见其使用的锅炉可能发生爆炸,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的后果,该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重大责任事故罪罪名不当。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区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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