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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弟结婚31年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4:06 江南都市报

  因无夫妻感情到弋阳法院起诉离婚

  本报弋阳讯记者艾世民报道:弋阳一对姑表亲关系的姐弟叶某和吴某在结婚31年后,近日以无夫妻感情为由到法院 要求离婚。

  叶某的母亲与吴某的父亲系亲兄妹。1974年12月,叶某和吴某迫于家庭压力,经双方
家长撮合,按照农村风俗 举办了婚礼,从此以后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婚后,两人共育有4个子女,均已成年。由于缺乏感情基础,叶某和吴某经常吵架,叶某常遭吴某毒打。故叶某向法 院起诉,要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原、被告系表姐弟,具有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双方缔结的婚姻关 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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