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国税局副局长被行政撤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4:30 今晚报 | |||||||||
新华社银川3月21日电(记者陈晓虎)宁夏石嘴山 市大武口区国税局副局长宋敏两年多来,利用职务之便与 家人一起经商办企业,并偷逃国家税款82万多元。宋敏
日前被石嘴山市国税局处以行政撤职处分。 经群众举报并经石嘴山市国税局查明,2004年9 月,宋敏与前妻王某、母亲刘某、女儿宋某合资注册了石 嘴山市晟业煤炭有限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均由宋敏本 人负责。2004年9月至2005年5月期间,石嘴山 市晟业煤炭有限公司通过设立两套账,隐瞒实际经营收入 的手段偷逃国家税款82万多元。近日,市国税局责令该 公司补缴全部偷逃税款,并处以所偷逃税款50%的罚款; 对查补偷逃税款从滞纳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对设 立两套账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1万元罚款。 据悉,经公安机关鉴定,石嘴山市晟业煤炭有限公司 会计凭证上的王某签名,是宋敏假冒其前妻之名所签,已 涉嫌违法行为。目前,此案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