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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男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2:21 新闻晚报

  晚报讯 3月12日,本报曾报道了“假男人”薛某,隐藏真实性别与年龄,和葛小姐谈恋爱,并编造各种借口共骗取了葛小姐39万余元用于挥霍一案。昨日,普陀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薛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赃款应依法追缴后发还被害人,扣押在案的赃物变价后连同扣押的赃款一并按比例发还给被害人,不足之数继续追缴。作者:□焦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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