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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背山效应 台"立院"初审通过同志适用"家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3:46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3月22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司法委员会”今天审查“家庭暴力防制法修正草案”,参与审查的“立委”表示,看了李安执导的电影“断背山”,深深体会不能单以两性观点定义同性恋的关系;会议主席、亲民党籍“立委”沈智能裁定,同性恋视为家属关系,可适用“家暴法”。

  据报道,“行政院”版“家暴法”第三条修正条文明定,本“法”所定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或前配偶;现有或曾有事实上之夫妻关系、家长家属或家属间关系者等。国民党籍“立委”王昱婷提案,把曾有同居关系、家长家属或家属间关系者,也纳入适用范围。

  民进党籍“立委”黄淑英指出,“行政院”版指定夫妻关系才适用“家暴法”,但也应讨论同性恋关系。台联党籍“立委”郭林勇表示,“家暴法”适用对象不能排除同性恋关系。

  经在场者广泛讨论后同意,采纳郭林勇、黄淑英等人意见以及王昱婷的提案版本,沈智能裁定于第三条说明栏加载说明,规定同性恋适用“家暴法”,但详细文字叙述仍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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