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狂吞差价高达3.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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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珠海讯“我的员工违规操作,赚取了房屋差价。我向你表示道歉。”前天,珠海拱北某房屋中介公司负责人把3.4万元送到朱小姐手中。 据介绍,朱小姐日前委托珠海夏湾鸿×物业公司,购买了一套70余平方米的房屋。双方签订了《购楼委托书》,经过讨价还价,最后与该中介公司达成25万元的买房价格,并交纳了1.5%的代理费。在房产交易中心登记过户手续时,朱小姐得知卖方的要价不到22万
经珠海拱北工商分局吉莲工商所介入,该中介公司负责人昨日退还了3.4万元差价,并向朱小姐道歉。朱小姐对该结果表示满意。 拱北工商分局蔡副局长昨日在处理此事时表示,中介公司通常在赚取代理费之外,又赚取数千元的差价,对社会诚信度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但赚取差价金额高达数万元还是第一单。工商部门将对该中介公司处以行政罚款。(许育秀)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