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宋鱼水(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0:52 中国共青团网站 | |||||||||
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 审判员宋鱼水 司法为民的模范法官――宋鱼水 1966年3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宋鱼水1989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进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济庭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独立办案11年来,她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
1997年前后,宋鱼水承办了某出租汽车公司与该公司20多名司机的纠纷案件。当她了解到案件产生的原因后,马上意识到此案涉及司机和家人的生活来源,而且更多的公司和司机在静待处理结果。此案事关大局的稳定,既不能草率,也不能延误。她及时开庭对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庭后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长谈,同时,宋鱼水也给司机们讲解车辆更新的社会意义,要求他们顾全大局,相信法律,不要做事与愿违甚至违法的事。随着细致的思想工作,当事人过激的情绪得到了缓和,对政策法律有了正确理解,也加深了对法官的信任。最后,多数司机与公司达成了协议,个别未达成协议的,宋鱼水及时进行了裁判。那些观望的公司和司机,也都依照法院裁判确定的原则解决了纠纷。此案的解决,不仅使出租公司顺利恢复了经营,司机们的利益也得到了有效保护心服口服。 2000年,宋鱼水承办了中关村某电子有限公司与林某竞业禁止纠纷案。这个案子案情并不复杂,但社会非常关注。针对诉讼双方在基本事实和适用法律上都存在争议的情况,以及此案的社会影响,宋鱼水与合议庭成员反复在法律上进行研究,并决定公开审理邀请企业界人士和人大代表旁听。开庭时,宋鱼水围绕核心问题主持法庭调查和辩论,让双方有话公开讲、有理公开辨,有证据当庭举、当庭质,并安排证人出庭。宣判后,旁听群众反响强烈,认为法院的判决不仅保护了企业利益,也为人才流动确立了行为规则,使抽象的法律变得生动具体。一位多年在法院担任监督员的人大代表欣然投书新闻媒体:“旁听一次好的审判,就是上一堂生动的法制课,给人一种全新的启迪和力量”。 宋鱼水经常承办的还有一些标的不大,但当事人又急迫解决的案件,如往工地上运送砂石砖瓦,工头拖欠运费;给餐馆供送鸡鱼肉菜,合同有疏漏或餐馆易主老板赖帐。每当遇到这类案件,她都是快速办理,并尽量使纠纷彻底了结,让这些做“小本生意”的当事人尽快能拿到钱,使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社会的温暖。宋鱼水的办案理念和方法影响和启发了周围的同事。他们宁可自己麻烦受累多做解开当事人“心结”的工作,能调解的尽力调解,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这两年,她所在的知识产权庭,审结了420多件案子,其中近百件调解结案,当事人自觉执行,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自1993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宋鱼水承办了千余起案件,在审理诸多疑难棘手案件的过程中,她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法律的尊严、大局的意识、人民的利益、社会的稳定时刻铭记在心上,始终坚持做到:追求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和谐统一;追求审判效果与经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追求遵循法律与创制法律的和谐统一;追求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的和谐统一。 担任知识产权庭庭长后,她迅速熟悉知识产权审判业务,身体力行带头审理大案、难案,要求每一起案件、每一份法律文书都成为精品。在她的带领下,全庭同志团结进取,出色完成审判任务和各项工作,连续荣立集体二等功、一等功。 这就是宋鱼水,她以公正的审判实践回答了“什么是司法为民,如何服务发展,怎样让人民满意”,诠释了新时期优秀法官的全部内涵。 荣立一等功2次,二等功2次,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相关专题: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