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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 中纪委:多收何止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1:37 汉网

  从2005年11月至今,已经耗时5个月的哈尔滨天价医药费调查,结果一直没有公布于众。从开始的中纪委、卫生部联合调查小组已经升级为中纪委监察办、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黑龙江纪检四大部门联合调查,调查的级别不断上升。

  “调查组没有公布结果,到底医院多收了多少费用,现在还不知道,但是多收20万元这个数字至少是不对的。关于天价医药费事件,不会不了了之的,谁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我们一定追究到底。”中纪委调查组的一位成员强调说。

  卫生部新建卫生监督局协查大案要案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批准,卫生部四个机构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疾病控制司更名为疾病预防控制局。

  二、执法监督司更名为监督局。

  三、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是卫生部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

  四、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司更名为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

  在今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透露消息称,将卫生部卫生执法监督司更名为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后,其中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协查相关大案要案,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的120名事业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

  患者家属说:转院怎么可能动用警卫人员

  翁文辉,75岁,2005年5月16日入住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临床医院住院部二部高干病房,6月1日转入ICU病房,8月6日因抢救无效去世。入住哈医大二院之后,特别是转入ICU(重症监护室)病房之前三天的检查中,原本身体其他各项指标都正常的翁文辉,却在两个月内告别人世。

  “我父亲的病是在5月份才确诊,在这之前根本没有去其他医院治疗过,确诊之后去哈医大二院进行化疗。”患者的家属3月16日对记者说。从住院的病程记录上可以看到,患者于5月16日下午2时入院,到5月19日,患者在进行化疗后,体征一直处于平稳状态。

  “到了5月31日,我父亲的病情加重,转到了哈二院的心外ICU。”患者家属对记者说,“转科的事情由医护人员处理,根本用不上我们家属,而且二部距离ICU不远,只有200多米,进入ICU就如进入手术室,不是普通人能进去的。怎么可能会有警卫人员,简直是说谎。”

  此前,有报道称:“翁文辉转院期间,200米长的小路上,加长的林肯车和数辆奔驰、奥迪车,分别把路口封锁。几十名身穿统一制服的保安站在从高干病房到ICU大门的两侧,以清出道路。病人抬入急救车后,一路无阻地进入了ICU病房。”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转科与急救不同,不需要急救车开出去救人,也不需要把转科的病人装到急救车上,只需要担架、医生、护士的护理以及输液架和呼吸机的随行即可。

  主治医生说:明知道医嘱不对但我改不了

  “6月1日,患者进入ICU后,情况比较严重,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到了6月中旬,患者的病情好转了。”翁文辉的原主治医生王雪原在3月1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而随之是大量的肿瘤禁忌药物珍怡(编者注:珍怡说明书上明确标示肿瘤患者忌用)的使用,400支氯化钾的大量使用,这些在患者家属后来搜集到的治疗账单上都有清晰记录。

  “我只是知道有些地方不对,但是不知道数字差别会这样大,我也是在翁文辉去世后,才第一次看到账单。”作为翁文辉主治医生的王雪原说,“作为主治医生来说,我的工作主要是医疗,账目由主任于玲范和护士长来负责,我没有权利过问账目,这与行政安排有关。”

  面对成堆的假医嘱、假病历,作为主治医生的王雪原感到无奈。

  “管理非常混乱,虽然说我名义上是主治医生,但是我与另外两个住院医生是平级的,他们的行为听命于主任于玲范。虽然觉得他们的医嘱不对,我也改不了。”

  据记者调查,在ICU工作的两个住院医生是于玲范带的研究生,他们在2005年7月才能毕业,此前,于2005年3月份进入ICU科室进行见习,当时还没有医师资格证书。

  但是记者却在2005年6月份到8月份翁文辉的病程记录上,看到了很多由两位学生下达医嘱的签字。

  “高官背景”的疑问:患者家属自称白手起家

  “作为儿子,任何一个人都会竭尽全力去拯救给予自己生命的父亲。即使我没有钱,我宁肯借钱也要给父亲治病。我想任何一个做子女的人都会这样想。”这句话是患者的长子翁强先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断强调的。针对记者提出的前阵子有媒体称他与北京某高官有关系的报道,“如果真是这样,哈二院的医生还会这样对待我父亲吗?”他表示,他之前找过哈医大二院最大的“官”就是医务科的副科长。

  按照翁强的说法,他的产业是白手起家的,从美容店到服装,一点点地积累着自己的事业,跟外界相传的钱权关系大相径庭。

  同时,患者家属也对记者表示,在天价医药费公诸于世的过程中,哈医大二院众多医务人员为其搜集证据提供了诸多帮助。

  对于一个医生,即使受贿1万元,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前段时间有报道称,院方仅仅多收了20万元,虽然这个数目还没有最后定论,但即使是20万元,也足以用法律手段去严惩。在医患关系成为全社会关注焦点之时,天价医药费更应该问责到底。据《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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