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领导:突出工会维护职能促进和谐社会 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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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3:0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努力建设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保障,也是中国工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历史充分证明,只有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工人运动实际相结合,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宏伟目标建功立业,我们的工人运动和工会事业才能不断向前推进。 近年来,工会在服务第一要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做了大量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针对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日趋复杂化和各种利益矛盾凸显出来的挑战,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中,工会组织应突出维权这一基本职责,把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四川是一个劳务经济大省,2005年全省农民工已达1600多万人,其中50%输送到省外。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既是我省各级工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一项重要职责,更是事关全省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对此,各级工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程度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创新维权机制,尤其要以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为突破口,着力加强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注重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抓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参与、诉讼代理等方面的作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城际间工会联动维权,构建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的维权合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维权网络;四是深入开展困难帮扶,努力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构建送温暖的长效机制。 相关专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