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部门干部辞职3年内禁止从事人才中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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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4: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刘云飞)人事部门的领导干部在辞去公职及退休后的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地区的人才中介服务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省人事厅有关人士昨日告诉记者,省人事厅近日对各地深化政府人才服务机构的改革提出了相关原则,出台了相关意见。 省人事厅要求,政府人才服务机构要通过管办分离、政事分开,提高其公共服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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