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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农村别墅尴尬的实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09:55 广西新闻网

  吉林省桦甸市八道河子镇有一个欧式风格的豪华别墅区,该工程被当地村民斥为“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只会往官员脸上“贴金”。这是当地政府为农民建设的文明生态小康示范村,农民能住上这样的别墅本来是件令人高兴的事,然而事实上却恰恰相反(据《新京报》3月23日报道)。

  浙江 王军荣

  这很容易就能使人联想起让农民举债建别墅的福建漳州市平和县,当地政府号召坂仔镇西坑村的农民建别墅。40多幢黄白相间的小别墅盖起来了,也成了当地政府大力宣传的明星“小康村”,但西坑村9年来连本带息欠下信用社130多万元贷款。

  新农村≠别墅群。这是任何人都会明白的事理,可在“政绩冲动”的驱逐之下,两者往往就划成了等号。不少干部的心里都有一本经:“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只要“阔了门面”,就树立起了“典型”。“典型”就是“政绩”,就是“上升”的台阶。如此“理论”的光照指引下,建别墅、树典型就成了“政绩本能”的路径依赖。

  新农村的基本含义是什么?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提法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显然,农民能住上别墅也是符合了新农村的应有之义。但是一个地方是否能建别墅,还得要看这个地方有没有一定的经济条件,要看这个地方的农民有没有这个意愿。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可在新农村的推行过程中,有多少干部深刻领会了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私心作祟”之下,农民岂有好日子过?“政绩冲动”之下,农民岂会被放到“主人”的位置?

  面对曾经很风光的小康示范村的尴尬境地,当地的镇干部表示,在今后的小康村建设过程中要总结八道河子镇小康示范村的教训,尊重农民意愿,实事求是。应该说,这是条很好的教训总结(其实,早被先人所证明总结过了),新农村建设就需要“尊重农民意愿,实事求是”这条宝贵的教训和经验作指导。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九亿农民的福祉。要让新农村建设真正造福于农民,就必须坚决杜绝那些违反农民意愿的所谓的“富民工程”,着力解决农民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不要逼着农民大跃进“致富”。惟有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才不会再出现“农民别墅”的尴尬。当然前提是,保证干部真正做到“尊重农民意愿,实事求是”。编辑:马骎作者: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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