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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维权工会撑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0: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朱玲实习生刘伟)昨日下午,《西安市外商投资企业和私人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报省人大批准后将颁布实施。新条例特别增加了企业违反集体合同及处分职工时,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等条款。如遇以下情形可找工会撑腰。

  被强令冒险作业时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可以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企业工会可以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违反集体合同时企业若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工会可以提请劳动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可以提出意见。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侵害人身权利时企业发生有关人员非法扣留职工合法证件以及对职工非法搜身、侮辱、虐待、体罚等侵害职工人身权利的情况时,企业工会应当予以制止,要求纠正;情形严重的,提请劳动、人事、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支持职工依法提起诉讼。

  违犯劳动法规时如果企业违犯劳动法律、法规,或发生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提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安全监察、卫生监督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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