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困难户 可随取公积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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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0:5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电 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最近起草的《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住房公积金不再是只有买房或退休时才能提取,满足了一定条件的四类困难家庭不买房也可提取公积金。 四类困难家庭包括:(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二)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三)连续失业两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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