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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华人策划乡村捐赠新模式:越洋对口捐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1:00 时代信报
外籍华人策划乡村捐赠新模式:越洋对口捐助

比尔的到来,让孩子很新奇,也很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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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籍华人比尔想要策动一种新的捐助模式——越洋对口捐助。他希望,每一分钱都能直接到达孩子的手中,直接发挥作用——

  信报记者 李 早/文 张 毅/图

  从重庆主城到江津市西湖镇,在泥泞小道上颠簸了近4个小时,加拿大籍华人比尔终于
如愿以偿地到达了泽全希望小学。

  比尔是这所希望小学接待的第一位外籍友人。30岁出头,是搞软件开发的工程师。他酷爱摄影,几乎不会中文,随祖辈一直生活在加拿大。

  几天以前,比尔还远在地球另一个半球生活,而如今,已经真实地站在了这所希望小学的大门前。

  此行的目的,比尔想要考察一种新的捐助模式——越洋对口捐助是否可行。

  一群可怜的孩子

  头发凌乱的姚望是比尔这次要捐助的对象。她埋着头快速穿梭在狭窄的田埂上,带“资助她的叔叔回家看看”。比尔爱怜地看着这个懂事的孩子,他真希望自己的资助能给这些孩子一些切实的帮助。

  从江津市西湖镇泽全希望小学到姚望的家,一共翻过了两座山头,按正常的速度行进了近一个小时。而据泽全希望小学校长介绍,姚望的家,是在学校就读的孩子当中最近的几个之一。

  姚望家里的房子一半是木板,一半是黄泥巴。据说厨房的一面墙在一次大风雨袭来的时候被吹倒,因此取代这面墙的是爷爷亲手用山后的竹子编成的竹网。

  屋子里很凌乱。到处是黑乎乎的烟灰和蜘蛛网,甚至没有一件完整的家具。全家老小的衣物被姚望的奶奶放在几个背篓里面。

  家里安了电灯,但是对于姚望的爷爷奶奶来说,电灯仍算是奢侈品,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打开,一般情况下,甚至是家里来了稀客,他们也不会轻易开灯,宁愿在黑暗中摸索着做事。“因为,交电费要钱”。

  刚刚10岁的小女孩显得异常沉默。她的动作很快,也很连贯,端凳子、倒茶、拧湿毛巾,完成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然后低埋着头,站在爷爷奶奶身旁,不断交替地踩着脚上的胶鞋。

  让捐助专款专用

  姚望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出去打工了,一走几年都没个音信。现在,10岁的她会煮饭做菜,会洗全家人的衣服,会一个人背着背篓割猪草,还会帮着爷爷奶奶插秧苗。她从来没有耍过玩具,身上穿的衣服是奶奶用几截旧棉布缝合成的,唯一值钱的,是脚上那双几块钱一双的绿胶鞋。

  泽全希望小学的王校长说,在这所大概有500多名学生的小学里,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和姚望有着相似的童年。

  因为家离学校远,为了上学,刚刚10岁的姚望同大多数同学一样选择了住校,每周星期六才能回家。

  整所学校由一位80多岁的台湾老先生捐款修建而成。只有一座三层的教学楼和一幢三层的学生宿舍。全校有9个年级,每个年级一个班。近500名学生在课间或午休的时候唯一可以做的游戏是多人共同参与的跳绳。

  一间30—40平米的房间里同时挤着54名学生,摆放着20年前学校老师们曾用过的木床,没有供学生放私人物品的柜子或者桌子。四处飞舞的灰尘夹杂着54个人的汗味和体味,弥漫在空气中。

  然而姚望却对资助她的加拿大人比尔说,她还是觉得学校的环境比家里好得多,毕竟每顿都能吃到1块5角钱的饭,还有老师和同学在身边,她愿意一直住在学校。

  老师将比尔捐助的300元交到姚望的爷爷奶奶手里。在这之后,比尔每学期都会给姚望和其他9个孩子寄300元生活费来。老师按着姚望婆婆的手不停叮嘱:“这钱不是你们拿来买化肥农药的,一定要用在孩子身上。”

  外籍华人的新构想

  其实从今年1月开始,比尔就开始策划他的越洋对口捐助行动。他先找到曾帮他家人打过官司的重庆巨洋律师事务所。为了“让捐助的每一分钱”都到孩子的手中,比尔委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免费为其搜集受资助者的姓名和情况。

  “中国太大,人口太多,慈善机构忙不过来。”比尔比划着解释道,“最好让每一分钱都能直接到孩子的手中,直接发挥作用。”

  按照比尔的构想,律师行为其搜集了受资助者的姓名和家庭情况,由他自己进行最后的筛选,确定最终要资助的10名学生。同时,在当地委托一名彼此都互相信赖的朋友,将比尔每次的汇款挨个送到孩子的手中,学校的老师必须定期将受资助学生的学习情况、成绩、家庭情况反馈给律师行,再由律师行反馈给比尔本人。

  整个过程,律师并不参与接受和转放汇款。

  “对中国,我有深厚的感情。”比尔指着自己说,“我身边有很多国外的朋友,华人、加拿大人都有,他们都想为中国贫困山区的孩子做点事。但,中国太大了,人太多了,没有办法保证捐出的每一分钱都能到达想资助的孩子手上。这一次,我就想出这个办法,委托一个中介机构代办,方便我们在国外时也能和这些孩子取得联系。如果能成功地延续下去,回到加拿大,我将呼吁身边更多的朋友为中国的失学儿童捐款。”

  对于“捐赠中介”这个概念,巨洋律师事务所的刘小莉律师解释道,“律师行作为‘捐赠中介’只是一次大胆的尝试。国外一些捐赠者对中国慈善机构不熟悉,或者出于种种原因也缺乏信任。相反,他们对通过律师行进行直投式的捐赠很放心。‘捐赠中介’不光是指律师事务所,只要愿意从事这项公益活动的机构都可以参与进来,共同来做这样的事情,成为慈善机构的一种补充。”

  直捐模式更加透明

  和比尔一样,越来越多的慈善人士更喜欢选择这种捐款“直投”的模式,这源于他们对慈善事业的“诚信”表示质疑.

  1999年至2000年间,美国新泽西州一家由美籍华人创办的慈善机构——美国妈妈联谊会”,为了救助云南丽江两次大地震中不幸成为孤儿的儿童,先后向由国内颇有知名度的“中国母亲”胡曼莉任会长的丽江妈妈联谊会捐赠巨款35万多美元。

  然而,会长胡曼莉却在收到捐赠给丽江地区孤儿的巨款后,将部分巨款挪作他用。为此“美国妈妈”将“丽江妈妈”告到了云南省丽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回捐款并转入“美国妈妈”所指定的丽江地区慈善机构,用于慈善事业。

  此案立即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经过近两年的审理,2003年3月份,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丽江妈妈”依法返还未按“美国妈妈”捐赠意愿使用的90余万元人民币。至此,这起自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实施后,我国第一起涉外捐赠孤儿巨款纠纷案尘埃落定。给人们留下的是慈善事业最需要的“诚信”受到严峻挑战后的痛苦思索。

  “无论如何,一些社会公益团体如希望工程、慈善基金会等接受社会捐赠的机构,必须要接受社会监督,它的财产、管理投向等都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必须要依靠法制的手段而不是人们的爱心自律精神来维持。”

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教授、全国
人大代表
沈静珠说。

  沈静珠教授认为,公益机构接受社会监督主要基于两点考虑:其一、良心和自律不能保证公益基金的运作在每一个过程中都不出任何问题;其二、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益基金的透明度是慈善公益基金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有有效的监督才能赢得捐款者充分信任。

  希望工程发起人、中国青基会法人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徐永光介绍,目前青基会现在和一批非营利机构正在发起制定一个非盈利组织的自律公约。参加这些公约的机构都表示一定要接受评估,而且要全部公布自己机构的所有资料。他说:“这个问题在目前国家的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的时候,我们准备自己开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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