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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政府部门被媒体曝光考核要扣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2:32 新闻晚报

  晚报讯 街头乱发小广告,近在咫尺的执法人员竟视而不见;企业要变更场所,跑了好几个部门却未办成事……针对这些政府工作上的缺位现象,徐汇区打破传统的行政考核模式,将行政执法、企业服务和重点工作互相“捆绑”,通过一揽子的效能评估来规范和加强政府部门的行政责任。

  这一考核办法在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同时,引进企业服务和重点工作两项责任制
,这种“捆绑式”考核在本市尚属首创。

  根据该办法,现有的签约目标考核将被分解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制两部分,行政责任制又被细分为行政执法、企业服务、重点工作三项责任制,由专门的行政责任制考核小组对相关责任部门打分,最高为95分,如表现优秀可加分(最高5分),其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总分。

  为使考核更公平更透明,考核过程让普通市民、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参与,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群众可通过信访等多种途径反映行政机关执法过错,经认定属实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被市级或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每起再扣2分至3分;企业服务责任制规定: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对待企业的服务诉求,处置结果要及时告知对方,并由企业提供反馈意见,反馈不满意的,每起扣5分,被有关媒体批评曝光、经调查认定属实的扣10分。

  由于行政执法部门所处的“强势地位”,该办法共设立了15项便于操作的考核指标,以对其行政责任、决策水平和执法力度等作出严格评估,执法乱作为或不作为均将受到扣分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企业服务和重点工作责任制,也各设立了5项和11项考核指标。作者:□通讯员 王奇伟 记者 孟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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