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水泥七旬老人免予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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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15:23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陈佳裕 本报讯3个年龄分别为五十、六十、七十岁的男女,因盗窃工地水泥被查获。昨日,刚年满70岁的刘某,在浮桥派出所宣布治安拘留10天后,依据新《治安法》规定,被免予执行放回。
3月22日上午6时,该所民警在巡查时,抓获在浮桥仙景社区某地偷盗水泥的男女3人,现场缴获被盗水泥两板车共13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第32页规定,年已70周岁的违法人员,可给予宣告处罚,但不执行收押拘留,刘某被放回,另两人被送往拘留所。 据悉,这是新法实施以来,鲤城区首起免执行案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