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管局原局长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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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2:10 北京晨报 | |||||||||
■与三起大案有牵连 ■一边受贿一边得提拔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因受贿等问题不久前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该省交通系统近年第三个副厅级干部锒铛入狱。杨志达与先前落马的几位前领导早就有牵连,但他一度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职位越升越高。虽然他“人际关系”复杂,又善于投机钻营,最终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经调查,杨志达在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设计变更、拨付工程款、发放工程补偿金及工作调动、提拔任职等方面,收受贿赂财物折合人民币295万元,还有折合人民币26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有关部门介绍,杨志达与几年前已查处的湖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马其伟、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唐见奎、“三湘女巨贪”蒋艳萍三起大案都有牵连,但他均侥幸逃脱,而且不断得到提拔重用。每次案发受到惊吓后他都发誓“金盆洗手”,一旦躲过风头,又变本加厉大肆受贿。 1978年,杨志达任湖南省路桥建设总公司技术员,之后担任分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任湖南省公路局局长,1996年任湘耒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2001年后任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他在省交通系统工作长达26年之久。 杨志达权力越大,胆子越大。他当项目经理,利用工程变更、分包工程的权力受贿;他当总经理,通过“中介人”操纵大型国有企业中标受贿;他当局长,通过拨款和“以奖代补”直接受贿。杨志达腐败案再次警示人们,对交通部门加强监管,特别是对手握重权的一把手加强监管,已成当务之急。 “新华视点”记者 侯严峰 刘文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