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 售票点重新审核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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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4:5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下月起,福州市交通、工商、物价、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将集中联合整治无证售票点,包括重新审核已注册登记的售票点。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此次整治范围包括福州市五城区道路客运售票点。
4月份,售票点要向运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内容包括:经营者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证明、经营地点、经营场所面积、配备工作人员情况、始发客运站的联网情况、经营者行为自查情况等。 工商部门和运管部门将联合对已注册登记的售票点进行重新审核;对达不到条件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两个月内整改,如逾期不能整改合格的,不予年审工商营业执照。 对未注册但达到《暂行规定》条件的售票点予以注册登记备案;对不符合《暂行规定》条件的,予以取缔。 5月~6月,集中整治客运售票点违法经营。重点整治客运企业委托无证售票点售票、在售票点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客运车辆、在售票点组客上客的违章行为,打击无证照售票点(无证照流动售票点),并查处无证照售票点承租户。 各区交通、公安、物价、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法对违法售票点进行处罚,每个月集中整治不少于3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