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出食品安全“问责制” 出了问题找工商局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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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5:0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柯锐 通讯员 李保华、王宏权 实习生 朱芳 报道:“凡因失察、失职、渎职行为及工作措施不力导致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当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昨日,在湖北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17个市州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和省工商局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 据悉,此次推出的食品安全问责制规定,各级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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