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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上课接手机按事故论 常州教育新政引争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8:13 扬子晚报

  老师在上课时接听手机或发短信会被认定为教育事故!近日,常州市钟楼区教育部门出台《钟楼区教育文体局教育事故认定暂行办法》,界定了20种教育事故,并将教育事故的处理与老师学年度考核挂钩。昨天,记者采访发现,该《办法》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论。

  “小毛病”也要按事故论处

  昨天,记者在常州钟楼区教育文体局看到了该《办法》。《办法》对教育事故的界定分为重大事故(一级)、较大事故(二级)、一般事故(三级),共罗列了20种教育事故。引人关注的是,老师上课时接听手机或发短信、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等等这些在老师看来的“小毛病”,被认定为二级教育事故,而老师离校前未做好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等小事情也要被算作是三级教育事故。常州教育部门的这道“紧箍咒”一下,一些老师就直喊“累”。钟楼区某初中的一位老师昨天在电话里说:“我能够充分理解教育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手段,但将上网聊天、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等等琐事纳入管理,未免有点不尽人情。”这位老师觉得,现在他们这些在一线教学的老师感觉教学压力很大,导致一些老师的心理越来越脆弱,而把工作细节纳入衡量教学的得失,显然是在加大老师工作压力。另一些老教师则表示,老师为人师表不仅要体现在教育教学上,其个人思维和工作细节也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办法》会有助于时刻提醒和警示老师,养成良好的行为和师德。

  细节问题并非小题大做

  老师上课接手机被认定为教学事故,是不是有点太不讲情面了?对此,该区教育文体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区目前有52所中小学和幼儿园,调查发现,有的老师在课堂上随意接听手机,教学效率无疑打了折扣,影响了孩子的学习。“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老师的细节问题虽然很小,但长此以往会对教学带来负面效应。”该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陈凌云科长表示,将教师工作细节列为教育事故认定范畴并非小题大做,而是更好地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大多数学生家长和社会教育者以及专家对该《办法》给予了肯定。常州市民葛松告诉记者,他的孩子在新区上幼儿园,有一次他提前到学校接孩子,发现一位女老师不停地拨弄着手机,他的孩子和其他学生好奇地看着老师,后来回家后孩子嚷着要买,最后为他买了一只玩具手机才了事。葛松表示,教育部门出台这个制度规范老师的教学行为是教育管理的一种进步,老师的形象和行为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对老师“身正为范”的必要约束和惩戒显然是利大于弊的。

  “老师上课时接听手机就相当于流水线上的工人离岗。”常工院应用技术学院院长钱明霞对《办法》同样给出了赞同的意见。钱院长认为,老师上课发短信接电话等开小差行为肯定会影响学生的听课效率,造成学生思维停顿,从为人师表的角度看,《办法》是对老师行为的一种约束,同时对增强老师的责任心和提高教学质量也有推动作用。本报记者肖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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