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伪造金融票证第一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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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9:21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刘彬、郝彦鹏)涉案金额3.3亿元、给银行造成损失1.7亿元的我省“伪造金融票证第一案”,近日由保定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中国工商银行定兴支行原行长穆亚维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北京嘉意达公司总经理范晓农以票据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2年4月和6月,范晓农与穆亚维等人互相串通,以天津产报公司为出票人;北京
2002年12月,为归还中信银行郑州分行1.7亿元转贴现款,范晓农、穆亚维等人又伪造总额1.11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准备继续行骗,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期货城支行办理转贴现时,被该行工作人员识破未遂。12月31日,畏罪潜逃的穆亚维到公安机关投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