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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警“坐”警转为“巡”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2:1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据新华网深圳3月24日电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施志刚在会上发布,在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深圳警方决定,4月1日起,全市115个派出所将全面推行新的勤务模式,并通过不断摸索完善、巩固提高,把派出所勤务改革工作打造成深圳市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一个品牌,推向全省、全国。勤务改革引发全国关注据悉,深圳市警方派出所勤务改革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3月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发新闻《深圳警务勤务改革率先实现“三警合一”》,3月18日,《人民公安报》在
头版刊登了通讯《取消警种分界组建三支队伍》。施志刚介绍,随着深圳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口、财物等资源的大量流动,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现行派出所勤务运作模式已经逐步滞后于社会治安工作的要求,严重制约了深圳市公安基层工作和基础建设的发展。此次改革工作就是要通过“两整合、两压缩、两转变”(整合一线队伍和基本职能,压缩管理层次和基层负担,管理机制由“条”向“块”转变、勤务模式由“坐”向“巡”转变),有效解决派出所勤务机关化、层级复杂化、重战轻建和重打轻防等一系列问题。四队一室变“三队”在组织架构上,打破派出所现有的四队一室(刑警队、治安队、社区防范队、巡警队、综合室)设置,整合目前的治安警、社区警、巡警和刑警等警种,全部实行战斗序列队建制。一是整合现有的社区防范队、治安队和巡警队,根据各所辖区人口、面积和治安复杂程度,统一编成若干个社区巡逻队,按照“划块负责”的原则,将原来由各警种负责的业务工作,一揽子放到各社区巡逻队。二是将原来的综合室改为行动支援队,担负内勤、值班、户籍、运兵和民调等内部运作管理职能,统一实行白班、晚班及正、副班运转,为一线勤务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将刑警队调整为侦查办案队,除将部分复杂刑事案件的办理划归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外,侦查办案队负责办理其他刑事案件和所有需要调查的复杂治安案件。同时在部分分局试点,对在治安条件较好、辖区相邻的2—3个派出所,将侦查办案职能剥离划归分局刑警大队责任区。民警佩枪社区武装巡逻在勤务安排上,行动支援队和各序列社区巡逻队必须统一着装、全身披挂、佩枪武装巡逻。社区巡逻队的基本勤务方式就是徒步巡逻,在非重点时段和路段由汽车、摩托车辅助巡逻。在责任划分上,各社区巡逻队通过巡逻,负责除办案以外的全部工作(包括调查了解辖区基本情况,联系群众和组织群防群治,对辖区内行业场所的常规治安管理,接受群众报案和先期出警等),同时负责快速出警,办理适用简易程序的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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