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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布高中自主招生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5:02 新闻晚报

  □杨玉红通讯员焦苇

  晚报讯昨天,市教委公布26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方案。考生必须在4月8日、9日,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有效户籍证明及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向招生学校提出申请。

  据悉,上海中学、上师大附中、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和华师大二附中面向全市初三毕业生进行自主招生工作试点,其余的21所高中阶段学校只对学校所属区的初三毕业生进行自主招生工作试点。

  考生经审核确定后,拟录取的学生须将报考学校的志愿填写在《200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中“提前录取志愿”中的零志愿或“统一录取志愿”

  中的第一志愿中。凡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试结束后,由招生学校按照事先公示的自主招生方案进行自主录取。各自主招生学校要按照全市的统一时间节点开展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秩序。各校招生方案详情可查询http://www.shmee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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