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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口岸一日拦截两起宠物“闯”关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16:45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施翔东通讯员戴群艳柯惠君报道昨日,记者从深圳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检疫人员在罗湖口岸联检大楼入境和出境现场各查获1起旅客携带宠物过境但未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的案件。深圳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入境旅客:携带宠物过境应主动申报并接受检疫,每人每次限带一只。

  深圳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本月21日上午,一名持通行证“自由行”
的旅客携带2只伴侣猫入境,未主动申报,被罗湖局工作人员截停。经查,该名旅客出示的狂犬病免疫证书和检疫证书无效,且超出限带数量。该局立即依法将宠物猫做退回处理,并立案做进一步调查。同日,一名持回乡证的香港旅客在罗湖口岸出境二楼大厅“遛”狗。经罗湖检验检疫局现场询问及查验,发现该名出境旅客不能出示其宠物狗的有效检疫证和预防接种证,该局即作出不予其宠物狗出境处理。

  温馨提醒

  宠物过境要主动申报

  深圳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入境旅客,每人每次限带一只犬、猫等宠物过境,同时应主动向检验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检疫。具体为,携带犬、猫等宠物进境的,必须持有输出动物的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以及疫苗接种证书;没有检疫证书、疫苗接种证书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做限期退回或者没收销毁处理。携带犬、猫等宠物出境的,应在出境报检前携带动物及狂犬病免疫证,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可的动物医院接受健康检查和驱虫处理,临床检疫合格后由主管兽医签发“伴侣动物健康检查表”,凭此检查表和有效的狂犬病免疫证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领取“动物卫生证书”,在有效期(14天)内即可携带猫、犬等宠物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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